译文
眷恋芬芳花间彩蝶时(shi)时在飞舞,自由自在娇软黄莺恰恰欢声啼。
至于秦国采用商鞅(yang)的变法,东边削弱韩、魏,顿时强盛于天下,结果(guo)却把商鞅五马分尸了。越王采用大夫种的策略,征服了强劲的吴国而称霸于中原,最后却逼迫大夫种自杀了。因此孙叔敖三次从楚国离开相位也不后悔,於陵子仲推辞掉三公的聘任去为人浇灌菜园。当今的君主真要能够去掉骄傲之心,怀着令人愿意报效的诚意,坦露心胸,现出真情,披肝沥胆,厚施恩德,始终与人同甘苦,待人无所吝惜,那么夏桀的狗也可叫它冲着尧狂吠,盗跖的部下也可以叫他去行刺许由,何况凭着君主的权势,借着圣王的地位呢!这(zhe)样,那么荆轲灭七族,要离烧死妻子儿女,难道还值得对大王细说吗?
明朝宣德年间,皇室里盛行斗蟋蟀的赌博,每(mei)年都要向民间征收。这东西本来不是陕西出产的。有个华阴县的县官,想巴结上司,把一只蟋蟀献上去,上司试着让它斗了一下,显出了勇敢善斗的才能,上级于是责令他经常供应。县官又把供应的差事派给各乡的公差。于是市上的那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,捉到好的蟋蟀就用竹笼装着喂养它,抬高它的价格;储存起来,当作珍奇的货物一样等待高价出售。乡里的差役们狡猾刁诈,借这个机会向老百姓摊派费用,每摊派一只蟋蟀,就常常使好几户人家破产。
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(hua)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
谁能想到此中缘故,全因这两个哥哥让贤于弟弟?
有壮汉也有雇工,
子厚,名叫宗元。七世祖柳(liu)庆,做过北魏的侍中,被封为济阴公。高伯祖柳奭,做过唐朝的宰相,同褚遂良、韩瑗都得罪了武后,在高宗时被处死。父亲叫柳镇,为了侍奉母亲,放弃了太常博士的官位,请求到江南做县令。后来因为他不肯向权贵献媚,丢了御史的官职。直到那位权贵死了,才又被任命为侍御史。人们都说他刚毅正直,与他交往的都是当时名人。
片刻云雾扫去显出众峰峦,抬头仰望山峰突兀插云空。
行遍天涯,看尽人情。想不到重回故地时,故人已如花飘零。忆当时与她花下别离,相对无言,只有离愁别绪噎胸间,现在只剩绿窗青天如故,却已非当时风景了。
白龙作书报告鲸鲵,千万别恃风涛之势上岸。
我忍痛告别了中原的乡土,把一身暂托给遥远的荆蛮。
注释
⑷共:作“向”。
[34]牧:李牧,战国末赵国良将,守雁门(今山西北部),大破匈奴的入侵,击败东胡,降服林胡(均为匈奴所属的部族)。其后十余年,匈奴不敢靠近赵国边境。见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。
⑵红稀:花儿稀少、凋谢。意思是到了晚春时节。红:指花。
⑸霁色:雨后初晴的景色。冷光:秋水反射出的波光。相射:互相辉映。
⑹红衣:指红色莲花的花瓣。渚:水中小块陆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