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一个普通人却成(cheng)为千百代的榜样,一句话却成为天下人效法的准则。这是因为他们的品格可(ke)以与天地化育万物相提并论,也关系到国家气运的盛衰。他们的降生是有来历的,他们的逝世也是有所作为的。所以,申伯、吕侯由高山之神降生,傅说死后成为天上的列星,从古到今的传说,是不可否认的。孟子说:“我善于修养我盛大正直的气。”这种气,寄托在平常事物中,又充满于天地之间。突然遇上它,那么,王公贵族就会失去他们的尊贵,晋国、楚国就会失去它们的富有,张良、陈平就会失去他们的智慧,孟贲、夏育就会失去他们的勇力,张仪、苏秦就会失去他们的辩才。是什么东西使它这样的呢?那一定有一种不依附形体而成立,不依靠外力而行(xing)动,不等待出生就存在,不随着死亡就消逝的东西了。所以在天上就成为星宿,在地下就化为河川山岳;在阴间就成为鬼神,在阳世便又成为人。这个道理十分平常,不值得奇怪的。
为何嗜欲与人相同,求欢饱享一朝之情?
喝点酒来宽慰自己,歌唱《行路难》,歌唱声因举杯饮酒而中断。
自己到处漂泊像什么呢?就像天地间的一只孤零零的沙鸥。
漾漾的秋波摇荡在眼前泗水,熠熠的海色映亮了远山徂徕。
走出门满目萧条一无所见,只有堆堆白骨遮蔽了郊原。
牛郎织女每年秋天七夕之日尚能团聚,可是我与妻子团聚之时却不知在何日。
八月的北疆(jiang),风高气爽,北疆的老鹰全身是洁白如锦的羽毛。
带兰香的明烛多灿烂,华美的灯盏错落高低。
我常为春光逝去无处寻觅而怅恨,却不知它已经转到这里来。
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。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:“虢国,是虞国的外围,虢国灭亡了,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。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。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。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,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?俗话说‘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,嘴唇没了,牙齿就会寒冷’,就如同虞、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。” 虞公说:“晋国,与我国同宗,难道会加害我们吗?”宫之奇回答说:“泰伯、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,泰伯不听从父命,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。虢仲、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,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,在王室中有功劳,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。现在虢国都要灭掉,对虞国还爱什么呢?再说晋献公爱虞,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?桓、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?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,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,才这样做的吗?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,还要加害于他们,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?” 虞公说:“我的祭(ji)品丰盛清洁,神必然保佑我。”宫之奇回答说:“我听说,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,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。所以《周书》里说:‘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,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。’又说:‘黍稷不算芳香,只有美德才芳香。’又说:‘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,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,才是真正的祭品。’如此看来,没有德行,百姓就不和,神灵也就不享用了。神灵所凭依的,就在于德行了。如果晋国消灭虞国,崇尚德行,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,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?”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,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。他说:“虞国的灭亡,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。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,不必再出兵了。”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,晋灭掉虢国,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。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,乘机突然发动进攻,灭掉了虞国,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,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。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,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。所以《春秋》中记载说“晋国人捉住了虞公。”这是归罪于虞公,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。
寄居他乡回家的日子遥遥无期。梦里醒来凄绝伤神,一觉醒来满面都是相思的泪水。衣带渐渐宽松,不为别的什么。只为新到的书信,又平添了许多憔悴。
从昭帝时起,霍光的儿子霍禹和侄孙霍云都是中郎将,霍云的弟弟霍山任奉车都尉侍中,带领胡骑、越骑。霍光有两个女婿是东、西宫的卫尉,兄弟、几个女婿,外孙都得以定期朝见皇帝,任各部门的大夫、骑都尉、给事中。亲族连成一体,植根盘踞在朝廷中。霍光从后元年间起掌握国事,到宣帝就位,才归还政权。宣帝谦让不肯接受,凡事都先汇报霍光,然后才奏给天子。霍光每次朝见,宣帝都虚怀若谷,神色敬肃,礼节上屈己退让到了极点。
杨柳丝丝风中摆弄轻柔,烟缕迷漾织进万千春愁。海棠尚未经细雨湿润,梨花却已盛开似雪,真可惜春天已过去一半。
“咽咽”地效法楚辞吟咏着哀怨的诗句,我多病的身躯经受不住幽冷的侵袭。
宓妃仗着貌美骄傲自大,成天放荡不羁寻欢作乐。
一只离群孤雁,不想饮水,不肯进食,只是低飞哀叫,思念追寻它的同伴。
注释
⑵都护:官名。汉代设置西域都护,唐代设置六大都护府以统辖西域诸国。
⑷沉水烟:即沉水香,俗名沉香。一种名贵香料。
218. 而:顺承连词,可不译。
1.旌节:即旌和节,两种信符。唐制,节度使赐双旌双节。旌以专赏,节以专杀。见《唐六典》。
大观:雄伟景象。
(27)先王:指周代文、武、成、康等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