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丛林茂密满平野,长尾锦鸡栖树(shu)上。那(na)位女娃健又美,德行良好有教养。宴饮相庆真愉悦,爱意不绝情绵长。
燕巢早已筑修好了,连小燕子都长大了 。一人家一燕家两户家庭相伴着又度过了一个美丽的(de)年华。
忽然间狂风卷地而来,吹散了满天的乌云,而那西湖的湖水碧波如镜,明媚温柔。
可惜诽谤你的人太多,难以置辩,有功难封,你流落到江南,来赏玩这(zhe)里的青山。
起坐弹鸣琴。起床坐着弹琴。
田野树木断于苍茫烟雾,渡口亭楼在晚气中孤耸。
君王欲救不能,掩面而泣,回头看贵妃惨死的场景,血泪止不住地流。
伍子胥得以转运,从而报仇泄愤,攻入楚国鞭打楚平王的尸体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最后得到什么好处,难道只是迎来白雉?
秋天的南塘里她摘着莲子,莲花长得高过了人头。
黄河岸边。如今开始冰雪消融。长安城里,却正当落花时节(jie)。
顺治二年乙酉(年)四月,江都被(bei)(清兵)围困的(形势)很危急。督相史忠烈公知道局势(已)不可挽救,(就)召集众将领告诉他们说:“我发誓与扬州城同作殉国(之物),但(在)匆忙慌乱中不能落在敌人的手(shou)里死去,谁(能)替我在城破时完成这个(为国而死)的大节呢?”副将军史德威悲痛激昂地(表示愿意)担负这一任务。忠烈高兴地说:“我还没有儿子,你应当凭同姓的关系作我的后嗣。我(要)写信(禀告)太夫人,把你(的名字)记入(我的)家谱,排在(太夫人的)孙儿辈中。” 二十五日,(江都)城沦陷,忠烈抽出刀来自刎。众将领果然争着上前抱住他(不让他自杀)。忠烈大声呼唤德威,德威(悲痛)流泪,不能举刀,于是被众将领簇拥着走。到小东门,清兵像密林般地到来,副使马鸣碌等众将领都战死了。忠烈就瞪着眼看敌人说:“我就是(大明朝的)史阁部”。被(俘)押到南门,和硕豫亲王用“先生”(的名称)称呼他,劝他投降。忠烈大骂而死。当初,忠烈(留下)遗言:“我死后应葬(在)梅花岭上。”到这时,德威寻找史公的尸骨不能找到,就拿(他的)衣冠(代替尸骨)埋葬他(在梅花岭上)。 有人说:“扬州城被攻破时,有人亲眼看见忠烈穿青衣戴黑帽,骑着白马,跑出天宁门跳入长江而死,不曾死在城内。”自从有了这种话,长江南北就传说忠烈没有死。不久英山、霍山(抗清)义军大规模起义,都假托忠烈的名义(来号召群众),(就)好像陈涉(起义时)假托项燕(的名义)一样。吴中的孙兆奎因起兵失败,被俘押到南京。经略洪承畴同他有老交情,问(他)说:“先生在军中,(是否)确凿知道原扬州阁部史公真的死了呢,还没有死?”孙公回答说:“经略从北方来,(是否)确凿知道原(在)松山殉难的督师洪公真的死了呢,还是没有死?”洪承畴(听后)非常恼怒,急忙叫部下(把他)推出去杀了。 唉!(那些)成神成仙的荒唐无稽的说法,说颜太师因被杀而成仙,文少保也因彻悟“大光明”佛法像蝉脱壳一样遗下了躯壳而成佛,实际上(他们都)不曾死去,殊不知忠义是圣贤人传统的道德准则,那种凛然正气浩大磅礴,永(yong)远存留(在)天地之间,为什么一定要(问他的)面目形象是出世成仙成佛还是入世为人了呢?(那种关于他们成为)神仙的说法,正是(人们)所说的“画蛇添足”。就像忠烈的遗骨,(现在)已不可能找到了,(但)百年之后,我登上(梅花)岭,同朋友们谈起忠烈的忠言,没有(一个人)不泪如雨下,忠烈的音容笑貌仿佛就在人们眼前,(这也说明)不必去问他果真成仙成佛了没有,更何况假托他没有死而冒他的名义呢? 史可法的坟墓旁还有镇江姓钱的烈女之墓,也是乙酉那年在扬州,计五次自杀才得死去,自杀时告诉父母要将自己火化,不要将尸骨留在这污秽的土地,扬州人就把她葬在这里。江西人王猷定、陕西人黄遵岩、广东人屈大均曾为她作传、撰铭、写哀词。 但还有未能全被表彰出来的:我听说史可法的兄弟从翰林学士史可程以下,还有好几人,后来都到江都祭扫史可法墓。正逢英山霍山义军失败,捉到了托名而假冒史可法的人,清兵的大将把他押送到江都,下令让史氏门中的男子和妇女都来辨认,这时史可法的第八个弟弟已死,他的夫人年轻漂亮,为他守节,也出来看这个托名者,大将军看上了她的美色,想强迫娶她,夫人自杀而死。当时因为她出于大将所逼,人们慑于势而不敢表彰她。 可叹啊,史可法曾痛恨史可程降清,在国家沦亡之际,不能保持节操,而写奏章谴责他,怎会知道在自己死后,竟然有弟媳妇凭女子之身继承夫兄所留下的光明辉绩呢?梅花像雪,芬香而不染尘埃,将来如果有人修建忠烈祠,马鸣禄副使等想必要列入从祀的位置,还应当另外建一室来祭祀夫人,再附上烈女一辈。
注释
⑷河阳:今河南孟县。
相委而去:丢下我走了;相 偏指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,代词,通“之”,我;委,丢下,舍弃。
①清都山水郎:在天上掌管山水的官员。清都,指与红尘相对的仙境。
[27]鉴:动词,照,引申为借鉴。
事:奉祀。
13.操:拿、携带。(动词)
13、长:助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