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昨夜萧瑟的秋风卷入驻守的关塞;极目四望,但见边月西沉,寒云滚滚。
才闻渔父低声唱,忽听羁鸿哀声鸣。
挣破了那庄周的梦境,来到现实中,硕大的双翅驾着浩荡的东风。把三百座名园里的花蜜全采了一个空,谁知道它是天生的风流种,吓跑了采蜜的蜜蜂。翅膀轻轻搧动,把卖花的人都搧过桥东去了。
城墙边依依细柳,小路旁青青嫩桑。
天上的神赞扬它的行为, 立即为它熄灭了大火。
如果有人前来向你请教不合礼法之事,不要回答;前来诉说不合礼法之事,不要去追问;在你面前谈论不合礼法之事,不要去参与;态度野蛮好争意气的,别与他争辩。所以,一定要是合乎礼义之道的,才给予接待;不合乎礼义之道的,就回避他;因此,对于恭敬有礼的人,才可与之谈道的宗旨;对于言辞和顺的人,才可与之谈道的内容;态度诚恳的,才可与之论及道的精深义蕴。所以,跟不可与之交谈的交谈,那叫做浮躁;跟可与交谈的不谈那叫怠慢;不看对方回应而随便谈话的叫盲目。因此,君子不可浮躁,也不可怠慢,更不可盲目,要谨慎地对待每位前来求教的人。《诗经》说:“不浮躁不怠慢才是天子所赞许的。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
这以后上官桀的党羽有说霍光坏话的,昭帝就发怒说:“大将军是忠臣,先帝嘱托他辅佐我的,有谁敢诽谤就办他的罪。”从(cong)此上官桀等人不敢再讲了,就计划让长公主摆宴席请霍光,埋伏兵士击杀(sha)他,乘机废(fei)昭帝,迎立燕王做天子。事情被发觉,霍光全部诛灭了上官桀、上官安、桑弘羊、丁外人的宗族。燕王、盖主都自杀了。霍光威震海内。昭帝年满二十举行冠礼以后,就把政事委托给霍光,共十三年,百姓衣丰食足,四夷归顺服从。
黄帝说:“到了中午一定要抓紧曝晒,拿着刀子一定要赶紧宰割。”现在要使治安之道顺利而稳妥地推行,是十分容易的。假使不肯及早行动,到头来就要毁掉亲骨肉,而且还要杀他们的头,这难道同秦朝末年的局势还有什么区别吗?凭着天子的权位,趁着当今的有利时机,靠着上天的帮助,尚且对转危为安、改乱为治的措施有所顾虑,假设陛下处(chu)在齐桓公的境地,大概不会去联合诸侯匡正天下吧?我知道陛下一定不能那样做的。假如国家的局势还像从前那样,淮阴侯韩信还统治着楚,黥布统治着淮南,彭越统治着梁,韩王信统治着韩,张敖统治着赵,贯高做赵国的相,卢绾统治着燕,陈还在代国,假令这六七个王公都还健在,在这时陛下继位做天子,自己能感到安全吗?我判断陛下是不会感到安全的。在天下混乱的年代,高祖和这些(xie)王公们共同起事,并没有子侄亲属的势力做为依靠。这些王公走运的就成了亲近的侍从,差一点的仅当个管理宫中事务的官员,他们的才能远不及高祖。高祖凭着他的明智威武,即位做了天子,割出(chu)肥沃的土地,使这些王公成为诸侯王,多的有一百多个城,少的也有三四十个县,恩德是优厚的了,然而在以后的十年当中,反叛汉朝的事发生了九次。陛下跟这些王公,并没有亲自较量过才能而使他们甘心为臣的,也不是亲自封他们当诸侯王的。即使高祖也不能因此而得到一年的安宁,所以我知道陛下更不能得到安宁的。不过,上面这些情况,还有可以推托的理由,说是“关系疏远”。那就请允许我试着谈谈那些亲属诸侯王吧。假如让齐悼惠王统治着齐,楚元王统治着楚,赵王统治着赵,幽王统治着淮阳,恭王统治着梁,灵王统治着燕,厉王统治着淮南,假如这六七位贵人都还健在,在这时陛下即皇帝位,能使天下太平吗?我又知陛下是不能的。像这些诸侯王,虽然名义上是臣子,实际上他们都怀有老百姓那种兄弟关系的想法,大概没有不想采用天子的制度,而把自己当做天子的。他们擅自把爵位赏给别人,赦免死罪,甚至有人乘坐天子的黄屋车。他们不执行汉朝的法令。即使执行了,像厉王那样的不守法的人,命令他都不肯听从,又怎么能招他来呢!幸而召来了,法律怎么能施加到他身上呢!动了一个近亲,天下诸王都环视着惊动起来。陛下的臣子当中即使有冯敬那样勇敢的人,但是他刚开口揭发诸侯王的不法行为,刺客的匕首已经刺进他的胸膛了。陛下虽然贤明,谁能和您一起来治理这些人呢?所以说,关系疏远的诸侯王必定危险,关系亲近的诸侯王也一定作乱,这是事实所证明了的。那些自负强大而发动叛乱的异姓诸侯王,汉朝已经侥幸地战胜他们了,可是却没有改变酿成叛乱的制度。同姓诸侯王也袭用了这种做法,发动叛乱,如今已有征兆了,形势又完全回复到以前那种状态!灾祸的变化,还不知道要转移到何处,英明的皇帝处在这种情况下,尚且不能使国家安宁,后代又将怎么办呢!
客舍前的梅花已经凋残,溪桥旁新生细柳轻垂,春风踏芳草远行人跃马扬鞭。走得越远离愁越没有穷尽,像那迢迢不断的春江之水。
要像秋胡的夫人一样,不受诱惑,要像松树高洁。
送了一程又一程前面有很多艰难的路,匆匆忙忙只有一人去寻路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海人没有家,天天在海船中居住。他们每天都要出海去采撷珍珠,杀象取牙来缴纳赋税。险恶的波浪翻涌连天,道路全被高山阻隔。皇宫中的珍珠、象牙常常堆满的府库。
被举荐的公门子弟称为人才,实际上却怯懦不敢担当;胆子如鸡一样小。
鸟儿为什么聚集在水草之处?鱼网为什么挂结在树梢之上?
注释
问诸滁人:向滁人打听泉水的出处。诸,兼词,之于。《与韩忠献王书》:“山川穷绝,比乏水泉,昨夏天之初,偶得一泉于川城之西南丰山之谷中,水味甘冷,因爱其山势回抱,构小亭于泉侧。”又有《幽谷泉》诗。
⑦ 溅溅:流水声。
⑸行人:出行的人,出征的人。《管子·轻重己》:“十日之内,室无处女,路无行人。”
⒃堕:陷入。
(20)遂疾步入:快,急速。
③秋一寸:即眼目。
④谢:在这里是“请罪”之意,与现代用法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