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“我(圉)听说所谓国家的宝,仅有(you)六方面:圣贤能够掌握和评判万事万物,以辅佐国家的,就将他当做宝;足以庇护赐福使五谷丰登的宝玉,使(国家)没有水旱的灾难,就将它(ta)当做宝。足以(准确)布告福祸的龟壳,就将它当做宝;足以用来抵御火灾的珍珠,就将它当做宝;足以防御兵乱的金属,就将它当做宝;足以供给财政用度的山林湿地沼泽,就将它当做宝。喧哗吵闹的美玉吗,楚国虽然是野蛮偏远(的国家),不(bu)可能将它当做宝的。”
梅子黄时,家家都被笼罩在雨中,长满青草的池塘边上,传来阵阵蛙声。
楚王思念梦中神女,飕飕起凉风,天亮后只见风吹细雨,苔藓处处生。
飘荡放浪一无所遇啊,真愚昧不堪自找苦痛。
在亭子里能看到长江南北上百里、东西三十里。波涛汹涌,风云变化不定。在白天,船只在亭前来往出没;在夜间,鱼龙在亭下的江水中悲声长啸。景物变化很快,令人惊心骇目,不能长久地欣赏。能够在几案旁边欣赏这些景色,抬起眼来就足够看了。向西眺望武昌的群山,(只见)山脉蜿蜒起伏,草木成行成列,烟消云散,阳光普照,捕鱼、打柴的村民的房舍,都可以一一数清。这就是把亭子称为(wei)“快哉”的原因。到了长江岸边古城的废墟,是曹操、孙权傲视群雄的地方,是周瑜、陆逊驰骋战场的地方,那些流传下来的风范和事迹,也足够让世俗之人称快。
重重大门紧锁无处寻觅,但心中猜想其中必有千树的桃花。
太阳从东方升起,似从地底而来。
约我登上彩云高台,高揖双手拜卫叔卿。
谁能说天理公道无欺人,迟暮之年却无辜受牵累。
对于前面所说的权贵人家,我除了过年过节例如伏日、腊日投一个名帖外,就整年不去。有时经过他的门前,我也是捂着耳朵,闭着眼睛,鞭策着马匹飞快地跑过去,就象后面有人追逐似的。这就是我狭隘的心怀,因此经常不受长官欢迎(不被长官赏识),而我则更加不顾这一切了。我常常发表高谈阔论:“人生遭际都是由命运决定的,我只是守自己的本份罢了!”您老人家听了我的这番话,或许(恐怕)不会嫌我过于迂腐吧!
清澈的川水环绕一片草木,驾车马徐徐而去从容悠闲。
年复(fu)一年都在欢笑打闹中度过;秋去春来美好的时光白白消磨。
将要盟约时,越王又派诸稽郢砌词说:“要认为盟誓有用吗?上次盟誓时涂在嘴上的血还没干呢,足以保证信用啊。要认为盟誓没用吗?君王家的军队的威武降临便能使唤我们,干吗要看重鬼神而看轻您自己的威力啊。”吴王便同意讲和,空有讲和没有盟誓。
江南水乡,春寒迟迟农事也晚。村北,村南,谷雨时节开犁破(po)土,将田耕种遍。春麦已结秀穗随风起伏连岗成片,山冈上桑树茂盛,桑叶卖家很贱,转眼就可以,品尝新面,收取新茧。
看那遥远的牵牛星,明亮的织女星。
环绕滁州的都是山。那西南的几座山峰,树林和山谷尤其优美。一眼望去树木茂盛,又幽深又秀丽的,那是琅琊山。沿着山路走六七(qi)里,渐渐听到潺潺的水声,看到流水从两座山峰之间倾泻而出的,那是酿泉。泉水沿着山峰折绕,沿着山路拐弯,有一座亭子像飞鸟展翅似地,飞架在泉上,那就是醉翁亭。建造这亭子的是谁呢?是山上的和尚智仙。给它取名的又是谁呢?太守用自己的别号(醉翁)来命名。太守和他的宾客们来这儿饮酒,只喝一点儿就醉了;而且年纪又最大,所以自号“醉翁”。醉翁的情趣不在于喝酒,而在欣赏山水的美景。欣赏山水美景的乐趣,领会在心里,寄托在酒上。 至于太阳的升起,山林里的雾气散了;烟云聚拢来,山谷就显得昏暗了;朝则自暗而明,暮则自明而暗,或暗或明,变化不一,这就是山中的朝暮。野花开了,有一股清幽的香味;好的树木枝繁叶茂,形成一片浓密的绿荫;风高霜洁,天高气爽,水落石出,这就是山中的四季。清晨前往,黄昏归来,四季的风光不同,乐趣也是无穷无尽的。 至于背着东西的人在路上欢唱,来去行路的人在树下休息,前面的招呼,后面的答应;老人弯着腰走,小孩子由大人领着走。来来往往不断的行人,是滁州的游客。到溪边钓鱼,溪水深并且鱼肉肥美;用酿泉造酒,泉水清并且酒也清;野味野菜,横七竖八地摆在面前的,那是太守主办的宴席。宴会喝酒的乐趣,不在于音乐;投射的中了,下棋的赢了,酒杯和酒筹交互错杂;时起时坐大声喧闹的人,是欢乐的宾客们。一个脸色苍老的老人,醉醺醺地坐在众人中间,是太守喝醉了。 不久,太阳下山了,人影散乱,宾客们跟随太守回去了。树林里的枝叶茂密成林,鸟儿到处叫,是游人离开后鸟儿在欢乐地跳跃。但是鸟儿只知道山林中的快乐,却不知道人们的快乐。而人们只知道跟随太守游玩的快乐,却不知道太守以游人的快乐为快乐啊。醉了能够和大家一起欢乐,醒来能够用文章记述这乐事的人,那就是太守啊。太守是谁呢?是庐陵欧阳修吧。
其一
注释
⑺墉(yōng拥):墙。
(9)荻:即“楸”。落叶乔木,干直树高。“树之荻千章”是说楸树千株,“章”通“橦”,大木林。
(29)儳(chán谗):不整齐,此指不成阵势的军队。
⑵少年时事:年轻时期的事情。
【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,凡在故老,犹蒙矜育】
翠尊:翠绿酒杯,这里指酒。
6.侠:侠义之士。
谓之郑志:赶走共叔段是出于郑庄公的本意。志,意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