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我似相如,君(jun)似文君。相如如今老了,常感精力不济,请问文君,我们现在如此穷困潦倒、疲惫不堪,今后的日子(zi)该如何打发呢?回顾当年我们一起赴京居住过的地方,恐怕至今还留着(zhuo)我们依红偎翠恩爱相处的痕迹吧。想想你我那时的情景,怎不让人魂销肠断地悲伤呢?那时,我们在充满凉意的客舍中同眠共枕,一起聆听秋天的绵绵细雨敲打窗外梧桐树叶的响声。眼前昏暗摇曳的烛火中,我们初见时的情景总浮现在我的脑海中。
汉水滔滔,向东流去;它冲净了那些满脸长着胡须的敌人嘴上沾着人民的膏血。人们都说:当年你家的飞将军,英勇威列地打击敌人。攻破敌人坚固的城池的时候,迅速勇猛,像迅雷过耳那么快;在玉帐里谈论兵法或者是研究战术的时候,态度激昂兴奋,语言慷慨激烈,两颊都结了冰。回想王(wang)郎,你才到结发的年令,就从事戎马生活。继承着先人的事业。现在,我腰里悬挂的宝剑没有用了,只有在无聊的时候,把它当作乐器,弹着剑柄唱唱歌。今天拿着酒杯,喝着酒为你送别。况且这是我的好朋友你,又是重新被任用,你簇拥旌节的仪仗,登上了拜将坛(tan),封你为编率大军的将军。你是大丈夫男儿汉,应当把马革裹尸当作自己的誓言,为了消灭敌人,为国捐躯是最光荣的。有些人,贪图安乐,迷恋女色,是自伐生命,应以为戒,再也不要说它了。从今后,要牢牢记住:咱们在楚楼、裴台吟风(feng)赏月的这段友谊。
怀着秋日的感伤无法入眠,向着屏风移动流泪的蜡烛。
江水带着春光将要流尽,水潭上的月亮又要西落。
太史公说:“对,对!不对,不对!不是这样的。我曾从先父那里听说:‘伏羲最纯朴厚道,他创作了《周(zhou)易》中的八卦。唐尧、虞舜时代的昌盛,《尚书》上记载了,礼乐就是那时制作的。商汤、周武王时代的兴隆,古代的诗人已经加以歌颂。《春秋》歌颂善人,贬斥恶人,推崇夏、商、周三代的德政,颂扬周王朝,并非全是抨击和讥刺。’自从汉朝建立以来,直到当今的英明天子,捕获白麟,上泰山祭祀天地之神,改正历法,更换车马、祭牲的颜色。受命于上天,德泽流布远方,四海之外与汉族风俗不同的地区,也纷纷通过几重翻译叩开关门,请求前来进献物品和拜见天子,这些事说也说不完。大臣百官尽力歌颂天子的圣明功德,但还是不能把其中的意义阐述透彻。况且,贤士不被任用,这是国君的耻辱;皇上英明神圣而他的美德没能流传久远,这是史官的过错。况且,我曾经做过太史令,如果废弃皇上英明神圣的盛大美德不去记载,埋没功臣、贵族、贤大夫的事迹不去记述,丢弃先父生前的殷勤嘱托,没有什么罪过比这更大了。我所说的记述过去的事情,整理那些社会传说,谈不上创作,而你却把它同孔子作《春秋》相提并论,这就错了。”
昨夜的酒力尚未消去,上马时尚需有人帮扶,清晨的凉风还没有把我吹醒。一路上但见碧瓦红檐,倒映在曲折的流水里,垂杨树掩映着渡口旁的驿亭。想当年曾在亭壁上题写诗句,如今墙上罩满了蛛网尘埃,墨色消淡,字迹已被青苔斑蚀得模糊不清。想过去未来的进退升沉,岁月如流水。我徘徊叹息,愁思如潮,久久难以平静。
路旁坑谷中摔死的人交杂重叠,百姓都知道,这是荔枝龙眼经过。
月宫中吴刚被乐声吸引,彻夜不眠在桂树下逗留。桂树下的兔子也伫立聆听,不顾露珠斜飞寒飕飕!
《母别子》白居易 古诗,子别母,白天的阳光似乎都因为悲伤而失(shi)去了光彩,哭声中无限凄苦。一家人住在关西长安,丈夫身居大将军的高位,去年立了战功,又被加封了爵土。还得到了赏赐的金钱二百万,于是便在洛阳娶(qu)了如花似玉的新妇。新妇来了不满足,就要丈夫抛旧妇;她是他掌上的莲花,我却是他们眼中的钉子。喜新厌旧是俗世的常情,这本来也不足为悲,我就要收拾行装,无奈地离开。但悲伤的是,留在丈夫家的,还有两个亲生的小孩。一个才刚刚会扶着床沿走路,一个才刚刚能够坐起来。坐着的孩子啼哭,会走路的孩子牵着我的衣服。你们夫妇新欢燕尔,却让我们母子生离死别,从此不得相见。此时此刻,我的心有诉不出的悲苦,人的薄情啊,还不如林中的乌鹊,母鸟不离开小雏,雄鸟总在它们身旁呵护。此情此景,倒象是后园的桃树,曾经遮蔽着花房的花瓣已经随风落去,幼小的果实还将挂在梢头经历霜雪雨露。新人新人你听我说,洛阳有无数的红楼美女,但愿将军将来又立了什么功勋,再娶一个比你更娇艳的新妇吧。
逆着流水去找她,道路险阻曲难求。 顺着流水去找她,仿佛就在水中洲。
花姿明丽
群奸迈着碎步越发得意啊,贤人远远地跑得更快。
玉台十层奢侈至极,当初有谁将其看透?
为何众鸟集于树丛,女子仍与王恒幽会淫乱?
注释
⑴万汇:万物。
⑶真境:神仙境界。《拾遗记》:“洞庭山,浮于水上,其下有金堂数百间,玉女居之。四时闻金石丝竹之声,彻于山顶。······其山又有灵洞,入中常如有烛于前。中有异香芬馥,泉石明朗。采药石之人入中如行十里,迥然天清霞耀,花芳柳暗,丹楼琼宇,宫观异常,乃见众女霓裳,冰颜艳质,与世人殊别。”
⑵画屏:有画饰的屏风。
③幽隧:墓道。
⑽世业:祖传的产业。唐代初年推行授田制度,所授之田分“口分田”和“世业田”,人死后,子孙可以继承“世业田”。
③ 去住:指走的人和留的人。